《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释义》 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16-08-23 点击数:1258次 下载
一、制定发布的背景
2009 年,我国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51 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建立了《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制度、基金制度、行业规划制度、处理企业资 格许可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发布2015年第5号公告,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以下简称 2014 年版目录),调整扩大了目录范围,由过去的5类产品扩大到14类产品。
在2014年版目录公布之后,我们陆续接到了部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处理企业等提出的咨询问题,对目录产品范 围进行了解,为方便各相关部门、企业更好地理解目录所包括产品 的范围和定义,保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条例》的顺利实施,我们组织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释20义》(以下简称《目录释义》)。《目录释义》仅是对 2014 年版目录 所列产品的解释说明。
二、《目录释义》制定的过程和依据
我们在2014年的基金评估课题中设立《目录(2014 年版)释义编制研究》,委托有关行业协会开展相关研究。
课题组采用收据收集、文献整理、实地调研、实验测试分析和专家论证相结合的方式,调研了国内外相关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和定 义,先后赴30余家生产企业10家处理企业进行了调研,听取了中国家电协会、中国文办设备制造行业协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等协会和有关企业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分析、比较国内外14种商品相关标准100余篇,参考使用30余篇。同时,收集分析了世界海关组织(WCO)《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第十六类共计38个章节的内容。
2015年12月,我们将《目录释义》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30多个单位和个人反馈的80多条意见,还专门听取了有关行 业协会、国内外骨干企业的意见,对《目录释义》再次进行了修改 完善。
三、《目录释义》的框架结构
《目录释义》按照14个产品类型的顺序,分别从产品范围及 定义、目录产品释义、不包括的产品等几个方面对每类产品进行解释和界定。
一是阐述了2014年版目录产品定义和分类,主要参考了现有的标准规范、世界海关组织和中国海关归类技术委员会发布的归类 决定、归类裁定等,从产品的定义和实际结构、功能、用途进行解读;
二是对2014年版目录所包含的产品范围进行解释;
三是对容易产生歧义的部分类别产品进行了概念厘清,对不属于产品范围的产品种类进行了梳理界定。
四、《目录释义》中不包含部分产品的原因
《目录释义》编制过程中注意到部分产品不适用现有目录产品划分依据及标准,我们从《条例》的立法精神出发,并考虑到环境性、资源性、社会性、经济性,以及技术现状、征收成本、管理成 本等因素,提出了不纳入目录产品范围的产品种类。
(一)关于部分电冰箱产品
从条例制定的初衷看,将冰箱纳入范围主要是环境危害性,而非压缩式电冰箱由于制冷原理不同,环境危害性不同,且产品生产数量较少,征管成本较大。同时,考虑到现行的实际管理中也未将 容积不超过50升的电冰箱纳入管理范围,因此,《目录释义》中提出,本目录产品范围不包含非压缩式电冰箱及容积不超过50升的电冰箱。
(二)关于部分打印机产品
从条例制定的初衷看,将打印机纳入范围主要是环境危害性, 而幅面小于110毫米的针式打印机、热敏打印机、热转印打印机和 热升华打印机由于工作原理不同,不使用硒鼓墨盒,环境危害性较小,且产品结构单一,多为嵌入式安装难以单独回收,主要用于特 种用途。同时,目录对打印机的界定范围是印刷幅面<A2,印刷速 度≤80 张/分钟,据此标准,对应的针式打印机范围是打印头针数小于48的针式打印机。因此,《目录释义》中提出,本目录产品范 围不包括打印头针数大于等于48的针式打印机及打印幅面小于110毫米的针式打印机、热敏打印机、热转印打印机和热升华打印机。
(三)关于部分液体加热功能设备
从条例制定的目的看,将电热水器纳入目录管理范围主要原因是含有保温材料等,具有一定的环境污染性,而一般性的液体加热 功能设施从定义上就不属于电热水器,从结构上看比较简单,基本不含有保温材料,仅包括金属壳体和加热组件,因此,《目录释义》中提出,本目录产品范围不包含咖啡壶、电水壶、煮蛋器、热水售卖机等具备液体加热功能的液体加热器和商业售卖机。
(四)关于可穿戴产品
根据2014年版目录对移动通讯设备的界定,包含了部分具有 通信功能的可穿戴设备。但考虑到这一产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期,产品种类日新月异,征收成本和难度较大,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规范,因此,《目录释义》中提出,本目录产品不包括具有定位、简单通 话等功能的可穿戴产品。
(五)其他一些产品
一是部分企业提出10升以下储水式电热水器不纳入管理范围。经征求协会及各方意见,虽然10升以下储水式电热水器体积小、 价值低,但是原理、结构与10升以上电热水器基本相同,在此不作调整。二是部分电话机企业提出电话机不纳入目录管理范围,由于国家已明确将电话机纳入目录管理,在此不作调整。我们将建议有关部门在基金征收环节结合不同产品的价值、环境危害性和产业 发展水平设置差别化征收标准。
五、关于《目录释义》与处理基金实际征收补贴范围
《目录释义》主要是从产品范围上进行的解释和说明,但在具体征收环节上还要综合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征收监管成本、补贴审核监管成本等,因此,《目录释义》提出产品的基金实际征收范围(含进出口环节)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及税务总局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另行确定,实际补贴范围由财政部商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另行确定。
六、目录实施的预期效果
为了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制定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 理管理条例》,率先在电器电子领域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目录自2012年7月实施以来,回收处理的五大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从最初的每年 4000万台上升到2015年的7500万台。预期新版目 录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范回收利用和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提高全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意识。